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孙燕明)今年2月初,预防近视《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一个食品行业微信群里看到的酸奶一则海报称 ,黑龙江省乳品工业技术开发中心与黑龙江省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共同研制的广告我国第一种预防近视的酸牛奶即将上市 。该产品配方现已申请国家专利保护 ,此宣传涉与传统酸奶的嫌违最大区别是有机铬含量约为普通酸奶的100—200倍 ,达到保护儿童视力最佳值。预防近视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鹤松日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酸奶儿童近视眼的广告成因非常复杂,迄今没有充足的此宣传涉临床证据证明儿童食用该款酸奶可以有效预防近视 。研发企业宣称酸奶可以预防近视,嫌违涉嫌违法。预防近视如果酸奶中有机铬含量超标,酸奶还涉嫌违反相应的广告法规或国家标准。
产品专利申请未获批准
2月初 ,此宣传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平台,嫌违按照该酸奶产品海报上出现的相关单位名称进行搜索 ,没有检索到相关专利内容 。
随后 ,记者按“预防近视酸奶配方”检索到一份《发明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发明人为李涛,申请日为2007年11月9日,申请号为200710144575.0。该说明书称:“本产品是利用三价铬与眼球晶状体之间的关系以及铬与眼液的渗透压及血糖的最低值要求而设计出来的配方。”
2月14日,该专利申请人李涛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证实 ,该酸奶产品专利未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 。据记者进一步了解,该专利申请已被驳回。
《广告法》第十二条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 ,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 、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从事食品安全法律研究多年的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冯文煦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专利申请与食品安全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即使获得专利权,也不意味相关技术或产品一定能够满足食品安全的要求 ,需要专门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后才能得出结论。
宣传“最佳值”涉嫌违法
据了解,铬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人们每天吃的很多食物中都含有铬元素,包括面粉、花生、蘑菇 、胡椒、动物肝脏 、牛肉 、鸡蛋 、红糖 、乳制品等 ,多吃这些食物可以保证人体中含有充足的铬元素。
“近20年,我国儿童近视发病率快速上升,与吃甜酸食物较多有关。”李涛表示,母乳中铬元素含量为40μg/L,牛奶中铬元素含量为10μg/L,每天喝母乳与喝牛奶的婴幼儿相比近视发生率下降40%—60%。中外科学研究证明,儿童每天吃添加有机铬的食物可以有效预防近视,一般约有30%的儿童能降低近视的程度。
记者注意到,该酸奶产品海报中称“有机铬含量达到保护儿童视力最佳值” ,但并没有提及有机铬的具体含量 。对此,李涛回应称:“这属于商业秘密,具体多少不能公布,但不超过40μg/L。”
王鹤松对此表示,《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 、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海报中“有机铬含量达到保护儿童视力最佳值”的表述,与上述规定相悖。
据悉 ,中国营养学会制定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中,按照不同年龄段,0—7岁的儿童每天铬的摄入量为10—30μg,成年人每天铬的摄入量为50μg 。原国家卫计委、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 ,铬在乳与乳制品(包括生乳、巴氏杀菌乳 、灭菌乳 、调制乳 、发酵乳)中的限量为0.3mg/kg,超出限量即判定为不合格 。
“有机铬对人体的安全性需要综合评估。”冯文煦表示 ,以有机形式存在的三价铬确实对人体具有一定的健康作用 ,但人体可以接受的上限是多少 、各年龄段人群的摄入量是多少以及三价铬与毒性较高的六价铬之间相互转化等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